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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离婚不离家”的情况下,财产分割主要依据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原则进行。根据法律规定,同居期间各自收入等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,但如果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能够区分出出资比例,则按照出资比例分割;无法区分的情况下则等额分割。例如,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和车子,如果能够证明各自的出资情况,则按照出资比例分割;否则,将等额分割。
导致“离婚不离家”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:一方因限购政策无法购房、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希望修复关系以及为了子女教育而共同生活。在这种情况下,双方虽然离婚但仍居住在一起,可能会引发排除妨害纠纷、侵犯人身权纠纷以及同居关系纠纷等问题。
为了妥善处理房产问题,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由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,以保护双方的财产和居住权利。在经济和居住条件限制下,这种判决有助于平衡双方的利益。